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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推行交通事故“无费用先救治”机制 254名伤员成功脱险

    来源:网通社 原创 2026-01-06 17:03

    收藏 刘帅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布,将在全市率先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通过多部门联动保障伤者在未支付费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

    导语

    网通社快讯 1月6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布,将在全市率先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通过多部门联动保障伤者在未支付费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

    北京推行交通事故“无费用先救治”机制 254名伤员成功脱险-图1

    目前,交管部门已联合卫健部门、医疗机构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与69家具备较强交通创伤救治能力的医院签订四方协议,全面开通“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和“救助基金绿色通道”。

    据北京市交管部门事故处处长于海涛通报,该机制落地成效显著,2025年以来已有254名危重伤员经医疗机构全力救治成功脱离生命危险。截至目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已累计为9059名事故伤员提供救治保障,使用救助资金达5.15亿元,2025年全年共受理群众救助申请2882起,同比上升26.96%。

    此次推行的“无费用先救治”机制以政府信用为背书。据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5年1月10日发布内容,明确救助基金垫付范围包括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三种情形,符合条件的未结算抢救费用最高可获19.8万元救助保障。操作流程上,救助基金向医院出具垫付通知书后,医院即启动先行抢救,确保伤者在黄金救治期内得到及时治疗。

    同时,交管部门将救助基金告知纳入事故办案程序,在责任认定书中植入公众号二维码,实现伤人事故政策覆盖100%,并开通线上申请平台及7×24小时救助响应机制,简化申请流程且保障需求全回应。

    为保障机制规范运行,救助基金已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医疗专家组成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并推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事故办案、保险理赔、医疗急救等信息网端汇集,确保救助公平公正与时效准确。救助基金垫付后,将依法向事故责任人追偿,保障资金循环流动以惠及更多伤者。

    据悉,该举措是落实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期部署的交通事故联合处置“八项举措”的重要实践,旨在通过完善救治网络、优化衔接流程,降低交通事故致残致死率,提升急救效率与保障水平。

    (图/文 网通社 刘帅)
    文章标签: 北京交通 责任编辑:卓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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