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拟出台锂电池回收地方标准:年处理能力不低于2万吨,镍钴锰回收率须达98%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锂电池回收综合利用企业管理规范》等两项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新规明确,再生利用企业每年废旧动力电池处理能力不得低于20000吨,镍、钴、锰的综合回收率须达到98%以上。企业须设立专用贮存场地,并配备红外热成像监控、烟雾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巡查。同时,场地还需配置耐高温、阻燃、隔热装置,以应对电池热失控风险,有效抑制火焰蔓延和高温辐射。该标准旨在规范锂电池回收行业,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安全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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