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通社快报 > 国家网信办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网络测评活动规范
国家网信办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网络测评活动规范
国家网信办与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对包括汽车在内的产品网络测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该规范所指网络测评,是指测评主体通过测试、数据对比、引用检测报告或表达使用感受等方式,对产品质量、功能、性价比等进行评价,并以图文、视频、直播等形式在互联网发布的行为,不包括普通消费者的个人消费体验。 规范要求,测评所用样本须为消费者可购买到的普通商品,来源可追溯,不得使用专为测评准备的特殊物品。若测评接受第三方委托、赞助或与被测产品方存在利益关系,须在内容中显著提示。涉及产品功能、性能等测试项目,应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实施,并保留样本及测试记录;食品类测评不得采用非标方法或对无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项目进行测评。 仅凭主观感受进行评价而未开展实际测试的,须显著标明“仅为个人体验”或“主观感受,仅供参考”。测评中不得对不同产品采用不同标准或方法进行比较,不得断章取义引用检测报告,不得贬损其他产品或使用侮辱性语言。以测评为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带购物链接的,须显著标明“广告”。 网络平台应加强对测评内容的审核及用户投诉处理。网信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职责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最新资讯
相关资讯
请扫码下载网通社客户端
iPhone/iPad客户端
Andriod客户端
手机版 网通社汽车
- 经营许可证:京B-220170585号
- 京ICP备13031706号-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0672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8773号
- Copyright© 2012-2026聚众网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卓陆


杜金翼
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