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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启用智能驾驶致事故 湖南临湘一司机被判拘役三个月罚六千元
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酒后使用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驾驶员周某饮酒后开启车辆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在行驶过程中睡着,导致车辆追尾一辆三轮摩托车,造成两人受伤。经检测,周某血液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240.99毫克,属醉酒驾驶。事故中,智能驾驶系统未能及时识别前方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主亦有饮酒驾驶行为,但未达危险驾驶标准。交警部门认定周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三轮摩托车主负次要责任。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周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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