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启动车辆生产一致性大排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明确L3级自动驾驶责任划分
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及新技术测试验证等问题。 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新增“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自动驾驶汽车与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边界,并规定: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接受处理;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及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车辆,按非自动驾驶汽车管理,由驾驶员承担责任。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中国L2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乘用车渗透率达70.5%,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已在特定区域上路通行。此次专项行动要求车企充分评估新产品在用户习惯、误操作风险、极端使用场景等方面的风险,做实驾驶辅助与自动驾驶功能测试,完备网络、数据及AI安全防护,并完整留存运行日志以供事件调查。
评论0
最新资讯
相关资讯
请扫码下载网通社客户端
iPhone/iPad客户端
Andriod客户端
手机版 网通社汽车
- 经营许可证:京B-220170585号
- 京ICP备13031706号-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0672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8773号
- Copyright© 2012-2026聚众网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车参横评局
选车参谋
购车向导
数据选车社
车型比价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