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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报废新规4月起实施:车电必须一体报废,电池不得单独转卖
工信部等六部门近日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要求新能源汽车报废时,车辆与动力电池须一同报废,若电池缺失,将视为“车辆缺失”,车主无法完成注销手续及申领报废补贴。此举旨在杜绝此前常见的“车电分离报废”现象,防止废旧电池被私下高价转卖、流向不明,带来安全与环保风险。办法还规定,废旧动力电池不得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领域。值得注意的是,换电车型暂不适用该规定,相关部门正研究制定针对换电等新模式的专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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